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

轉貼陳毓汶之心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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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類不使誘因與攻擊.獼猴不衝動出手】
25年前保育類《動保法》尚未通過時.長輩曾在山區撿獲獼猴幼兒.及父親從釣蝦場買回印尼紅毛猩猩【取名阿山】(當時馬戲團進口.後因倒閉低價出售給釣蝦場吸引客人.父親見牠被釣客餵食啤酒及菸品.不捨之下救回)~_~
當時照顧獼猴就像小孩一樣給牠包尿.餵食細碎的食物.哄牠在懷裡睡覺;而阿山更是聰明絕頂.每每洗澡就如同孩童與你拉鋸戰‘’.要將牠關籠就必須用養樂多為誘因.這樣相處照顧數年後直到牠們因病老死!在我兒時記憶中從不造成生活困擾.也成了家中一份子……
但在近幾年所得到的資訊幾乎都是負面.令我有所疑惑……但仔細探討下.人類似乎忘了檢討自己-_-#
人總是對自己的財產有所保護.相對動物也保障自己的活動領域;人們帶著食物踏上牠們的領域.牠們為求溫飽也好奇想探探提袋內的好料;而人類在牠的領域‘’出手打猴‘’【俗語說:侵門踏戶】當然牠要捍衛領域與尊嚴.也有所反擊這只是恰到好處而已(您說是吧~)!
好比~女孩穿著短裙四處招搖(如同食物提袋).要別人不准看.不准遐想(獼猴群)……別說男人了.連我女人都想多看二眼!或者有人想動手摸女孩一把(摸抓獼猴).她當然要大叫騷擾或反擊對方(獼猴生氣囉)……這又變成【獼猴有罪】π_π
我愛小動物.也愛大自然.我用這趟旅行來教育導正我的孩子~遠比我看著報章說破嘴也無法讓他們真正的學習.如果您還在擔心&猶豫是更該行動.……相信我這堂課遠比教課書來得重要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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